继承者们要继承这份遗产那债务如何处理?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0-06-20 17:02) 点击:742 |
继承者们要继承这份遗产那债务如何处理? 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也就是说如果继承人都要继承遗产,那么对于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他们也是要承担一定的偿还义务的。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这个问题继承法仅做了这样一条规定,所以对什么样的人能够担任遗嘱执行人,或者如果继承人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的话应该怎么办,我们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什么样的人能够做遗嘱执行人我们可以参照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标准来进行规范,也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能作为遗嘱执行人的。如果没有指定执行人的话,可以由全部继承人共同指定一个执行人或者在继承人当中推举一个人来担任遗嘱继承人。如果都不能确定的话,只能到法院诉讼解决继承问题,并最后根据生效判决由法院强制执行。 该文章已同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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