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向兵律师,辽宁省沈阳市人,具有军旅生涯,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1985年从事法务工作,1990年考取律师资格,原为湖北文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后到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广东惠商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该律师擅长为企、事业单位处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公司法律事务及刑事辩护,先后为人民政府、银行、保险公司及多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003年3月至6月在“非典”高潮期,曾只身一人赴广州调查、办理孙志刚案件,在取得大量证据的情况下,经媒体披露,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严惩了犯罪分子,使孙志刚家属获巨额赔款,使尊重人权的呼声得到了高度重视,为此国务院于2003年6月20日废止了1982年5月12日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颁布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执业理念:忠于法律,尊重事实,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9号世贸广场C座19楼 邮编:518033 手机:13509617636 QQ:360924920 E-mail:szwxb6@163.com 微信号:szwxb6 业务范围:婚姻继承、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争议、刑事辩护业务,房地产纠纷案件,诉讼与仲裁。金融业务、知识产权 ,行政诉讼,法律顾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