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一“00后”10天内盗窃5辆电动车,获刑八个月!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2-04-15 16:56) 点击:494 |
律师介绍案情回顾
1.2021年5月22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罗某在新汽车站门口偷到被害人邹某的一辆绿源牌电动车,随后骑电动车逃离现场,将该车藏匿至新车站对面的草丛中,后又转移藏匿至水西坝欢乐谷路口草丛里。案发后,该电动车被公安机关追缴扣押,并返还给了邹某;被告人罗某的家属向邹某赔偿了3000元。经鉴定,绿源牌电动车被盗时价值2762元。 2.2021年5月23日凌晨2点许,被告人罗某在文武坝镇农民街附近偷到被害人严某的一辆粉色电动车,随后骑电动车逃离现场,后将该车喷漆成红色,用于自己使用。2021年6月1日,公安机关将该电动车追缴扣押,并返还给了严某。经鉴定,雅迪牌电动车被盗时价值1920元。 3.2021年5月24日凌晨1点许,被告人罗某在文园裕景小区附近一家网吧门口偷到被害人许某所有的一辆白色立马牌电动车,随后骑电动车逃离现场,后将该车出售并获得销售款500元。案发后,该电动车被公安机关追缴扣押,并返还给了许某。被告人罗某的家属向许某赔偿了1888元。经鉴定,车牌号为赣临时牌5***的白色立马牌电动车被盗时价值1770元。 4.2021年5月26日凌晨1点许,被告人罗某在大润发超市后面一条巷子偷到被害人邹某所有的车牌号为赣B6H白色新的女式电动车,随后骑电动车逃离现场,后将该车出售并获得销售款300元。案发后,该电动车被公安机关追缴扣押,并返还给了邹某。经鉴定,车牌号为赣B6H白色新的女式电动车被盗时价值2720元。 5.2021年5月31日晚上22点23分许,被告人罗某在滨江商业广场一停车处偷到被害人王某所有的一辆车牌号为赣BH4的蓝色新日牌电动车,随后骑电动车逃离现场,将该车藏匿至会昌县新车站斜对面的草丛中。案发后,该电动车被公安机关追缴扣押,并返还给了王某。经鉴定,车牌号为赣BH4的新日牌电动车被盗时价值2210元。 法院认为 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盗窃他人财物价值11382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罗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可以认定为坦白,依法从轻处罚。被盗的5辆电动车均已发还给被害人,且被告人罗某家属赔偿了两名被害人,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罗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予以从宽处理。 判决结果 被告人罗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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